Friday 26 Ap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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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3日讯)Golden Plus Holdings Bhd(GPlus)指出,无法依据大马交易所上市条例第9.22(1)条文,在2月29日期限前,呈交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末季财报。

这家PN17公司表示,仍在安排和准备截至12月末的2010至2014财政年的财务报表,以供重新审计和审计。

该公司向马交所报备:“有鉴于此,GPlus预计在发布2014财年经审核财报后的4个月内,发出和呈交余下的财报。”

如果未能在期限届满后的5个交易日内发出财报,马交所将暂停GPlus的股票交易。

暂停交易令将从3月8日开始执行。然而,该公司已从2009年8月3日起暂停交易。

“如果无法在期限届满的6个月内发出财报,除了马交所可采取任何执法行动,应对GPlus展开除牌程序。”

 

(编译:陈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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