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6 Ap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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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3日讯)大马国家银行目前正斟酌采取合适的行政执法行动,以对付国有策略投资基金一马发展公司(1MDB),后者未能清楚交代与证实无法将18亿3000万美元(以当前汇率计算约73亿令吉)资金调回大马的原因。

国行总裁丹斯里洁蒂今日表示,继国行去年10月要求1MDB呈交有关海外投资的相关文件证据,以证实1MDB称剩余的未使用金额已被用作债务资产互换(debt asset swap)。

“然而,他们至今仍未给予我们回应...我们已给出一个指定的期限。如今已过了指定期限。”

她向记者发表上述言论,惟却没说明何时为指定期限。

即将于4月杪退休的洁蒂,目前仍有38天的任期。她也承诺,将在交棒予下一任总裁前解决1MDB的课题。

“我要将1MDB的课题做一个了结,因此,下一任就不需要再处理这件事。我要做个了结以好交接。”

不过,国行将在洁蒂任期结束前,将所建议的行政执法行动呈交予总检察署(AGC),惟仍取决于总检察署批准与否。

“但这就是我们将会提出的。这有别于犯罪行为,它不会导致法庭诉讼,它违反了国行职权范围内所定下的条规与条款。”

国行此前曾建议总检察署对1MDB执行刑事诉讼,惟却遭到总检察署的回拒,即便国行促总检察署检讨此决定。

她补充,国行此举可能会令1MDB受到罚款的刑罚。

询及洁蒂若未能在任期内解决1MDB的课题是否是她的一个遗憾时,她表示:“我相当有信心,这一问题将可解决。”

总检察署在去年9月表示,就国行对1MDB官员进行的调查中发现他们并无违法,决定不对付1MDB。

国行早在一个月前建议总检察署,援引1953年外汇管制法令(Exchange Control Act 1953)下的条例,即蓄意和胡乱发表虚假声明,对1MDB提呈刑事检控。

在此之后,国行也要求总检察署重新检讨其决定,惟总检察署以没有新证据为由维持原来的决定。

由于国行认为1MDB在申请海外投资时,并未准确或完整披露国行所需审批的重要资料,因而撤销1MDB总值18亿3000万美元海外投资的3项许可,也根据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指示1MDB将海外的18亿3000万美元调回我国,并对此提交一份计划书。

1MDB也对此作出回应,称这笔资金已用作摊还债务。这笔钱原本是在2009年至2011年间作为PetroSaudi的股权与贷款投资。

国行此前也曾参与由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甘尼领军的特工队调查工作,特工队负责调查由《华尔街日报》(Wall Street Journal)报道指控有一笔26亿令吉的资金,汇入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私人账户的事宜。

 

(编译:倪嫣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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