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6 Ap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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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21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MACC)已对41个单位和个人提起民事充公诉讼,追回从一马发展公司(1MDB)挪用的2亿7000万令吉资金。

反贪会主席拉蒂花(Latheefa Koya)指出,该诉讼是援引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法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第56条。高庭已择定6月25日、7月10日、24日和31日审理此案。

她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由于涉及的单位众多,高庭将把此案分为几个较小的申请。”

她说,在总额2亿7000万令吉当中,将向巫统相关单位追回2亿1200万令吉。

根据提供给媒体的名单,这些单位包括北根巫统、Yayasan Permata Malaysia、Pertubuhan Kebajikan Dakwah Islamiah Malaysia(PEKIDA),以及Jakel Trading。

她说,这些资金是通过前首相纳吉名义开设的大马银行(Ambank)账户支付的。

与此同时,反贪会迄今已收到一些相关方自愿交出约200万令吉的资金,惟她拒绝透露他们的身分。

“这不是刑事起诉,而是民事充公诉讼。我们正在采取务实的做法,先追回资金。如果我们进行起诉将耗时,所以我们优先处理涉及数额庞大的案件。”

“肯定还有更多的资金要追回,但只有在掌握了更多证据和涉及方后,我们才会继续追查。”

她称:“追回资金和起诉一样重要。”

拉蒂花指出,民事充公诉讼只针对本地单位,因外国单位不在反贪会的管辖范围内,并将交由其他当局处理。

她说,被点名的单位可以对诉讼提出质疑,因为他们将被要求提交各自的宣誓书。

“他们可能会说这些账户不属于他们、或者他们卖掉了一些东西来换取这些钱,又或者他们已经核实这笔钱的来源是正当的。就反贪会而言,我们很清楚这个团队在追踪资金方面做得很好。”

“他们可以说,在不知道资金来源的情况下收到这笔钱,但很明显,账户持有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步骤来核实这笔交易。”

她表示:“”太多的人声称他们不知道钱从哪里来,说他们感到惊讶和震惊。但在AMLA下,这不是很好的辩护理由。”

 

(编译:陈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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