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5 Ap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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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1日讯)刘添福,或在本地股票界昵称的“Repco Low”,因操纵利高控股(Repco Holdings Bhd)股价而被判有罪。

他是在1999年被证券监督委员会(SC)控告。

地庭法官 Mat Ghani Abdullah说:“法庭认为被告未能提出疑点利益。”

自该案件在2013年交回地庭,负责主审的Mat Ghani说,看过所有的诉讼记录、刘添福和证人的证据后,法庭信纳这宗检控案件。

“被告是在1983年证券业法令被判罪成。”

刘添福面对最低罚款100万令吉和最高监禁10年的刑罚。

法庭将于本月19日下判。

今日身穿白色衬衫出庭的刘添福,被令交出护照。

他的辩护律师Edmund Bon表示,刘添福将向高庭提出上诉。

在1999年9月,刘添福因涉嫌操纵利高控股的股价,在1983年证券业法令下被提控。

作为这家沙巴博彩公司的执行主席,他被控在1997年12月3日,指示Sime证券一名交易商代表,无论卖家提出什么价格,购买利高控股的股票,以制造误导性的股价表现。

利好控股在1996年牛市,是二板炙手可热的股项之一。

这宗为期16年的案件,传召了25名证人,而辩方传召了8名证人,包括刘添福和股市与股票估值专家。

控方团队则有Roz Mawar、Krishantini Palaraja、Justin Michael 和 Phyllis Mok。

控方认为,刘添福在1999年12月3日收购利高控股22万7000股,促使股价从108.50令吉上升至113令吉收盘,制造误导性表现,股市在1997年崩盘。此外,该股流动性不足。

辩方则认为,刘添福并没有操纵股市,因只是买入22万7000股,相当于1%股权,是Sime证券卖错。

利高控股在1997年9月攀至140.50令吉高位,但不到一年暴跌至2.98令吉。

随后该股在2000年停牌,并在3年后除牌。

刘添福在2006年11月14日获地庭宣判无罪释放。证监会之后提出上诉。

在2010年10月15日,高庭驳回控方的无罪上诉。控方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2013年2月28日,上诉庭一致通过控方上诉,并下令被告回到地庭答辩。

2013年3月7日,该案件转介地庭,让刘添福进行答辩。

 

(编译:陈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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