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9 Ap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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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8日讯)陷入财务危机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未能阐明与透明化其业务动向,更糟糕的是,该公司所发表的言论未能向公众清楚交代债务内容之余,更无法解决当前的问题。

1MDB总裁兼集团执行董事Arul Kanda Kandansamy今日针对最新一期《The Edge》财经周刊报道,发布的一项媒体声明就是最好的例子。

Investigative-report-02_theedgemarketsArul是针对题为“刘佐特如何在2010年从1MDB套现2亿6000万美元来收购UBG”的报道发布声明,而1MDB董事部“断然”否认曾批准任何转账予非指定受益人的第三方行为。

然而,上述报道(根据一些文件与电邮)却没有阐明1MDB董事部曾批准,将现金转账予任何非指定受益人的第三方。

《The Edge》是根据银行转账文件报导,报道指出1MDB两名行政人员Casey Tang和Nik Faisal Nik Kamil,与刘佐特及PetroSaudi International高级行政人员达成共识,共同签发一项总值5亿美元的回教债券,随后就有2亿6000万美元转入刘佐特的Javace私人有限公司的户头。

此外,该报道也针对1MDB是否对上述转账事件,以及公司两名行政人员,特别是总财务长Nik Faisal和PetroSaudi以及刘佐特在UBG收购事件中过从甚密是否知情,Arul Kanda并未在声明中代回答上述问题。反之,他却矢口否认一些我们从未报道过的言论。

在此,我们重申我们的问题:

investigative-report-04_theedgemarkets1)针对Casey Tang和Nik Faisal曾协助刘佐特套现以收购UBG(电邮内容已证实),1MDB董事部是否知情?若1MDB没有涉及UBG收购事件,为何两人又从中协助刘佐特?董事部是否批准他们这么做?董事部会否请Casey Tang和Nik Faisal就上述事件作出解释?

2)再者,发行总值5亿美元的回教债券,其中2亿6000万美元转入Javace私人有限公司的户头,用以收购UBG公司,董事部又否知情?

3)动用2亿6000万美元来收购UBG,并将5亿美元汇出国去,是否获得大马国家银行的批准?

4)1MDB董事部不是应该履行信托责任,并确保所有情况(特别将资金汇出国是否获得批准)都符合国行所订下的标准?1MDB理应履行义务确保1MDB的员工以公司的利益为先,而非以外人的利益为先?

Arul,你能否促董事部回答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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