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8 Ap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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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1日讯)CLIQ能源(CLIQ Energy Bhd)无法在3月9日期限内收购合格资产(QA),上市3年后依然是一家没有实质业务或显著资产的空壳公司。

该公司也没有债务,因为作为特别用途收购公司(SPAC),该公司不允许借贷。

因此,股东难免期待他们在该特别用途收购公司的投资,在该公司清盘尽快回退给他们。CLIQ首次公开募股(IPO)时筹措的90%资金,在截至2月12日为3亿5572万令吉。

根据该公司的财务报表,信托账户的有效期为IPO之日起的3年,而该公司是于2013年4月10日上市。

理论上,这笔钱应该于4月10日或之前退回给股东。然而,并没有具体准则指定这笔钱何时退回给股东。由于CLIQ能源是第一个无法收购合格资产而清盘的特别用途收购公司,所以并无前例参考。

CLIQ的招股书仅说明,清算过程须在合格收购期届满后的60天内启动,之后在信托账户的金额应按比例尽快分配给股票持有人。

然而,退款(扣除清盘分配相关应纳税项和直接开销)并不适用于管理团队、与他们关联的人士或初始投资者持有的股份,除了在IPO过后购入的股票。

一名小股东对CLIQ管理层在这课题上的处理感到失望,因并没有说明何时将归还这笔钱。

不愿具名的小股东写给《The Edge》财经日报说:“在法律定义上,信托账户永远不会是公司的股权或资产的一部分。它是由受托人为账户受益人,即IPO公众投资者所持有的。”

“不管公司之后是否被清盘,该信托账户届满,且必须由受托人分回给受益者。”

他补充:“如果该公司能够立即发出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21天通知,以正式清盘,这甚至可以提早几天。”

他指出,信托账户不能让债权人(即便有)作出任何索偿,因这不属于公司资产。

“唯一可能向该基金索偿的是税收和受托人开销,任何称职的受托人可轻易地计算和拨出必要储备。因此,受托人充分授权以行事独立于该公司和清盘程序,使信托账户到期后于任何时间将钱归还。”

同时,CLIQ在3月10日打消在首次申请遭拒后,重新向证券监督委员会(SC)提交延长合格收购期限申请的传言。

该公司去年建议以1亿1100万美元(4亿5500万令吉),收购拥有Phystech Firm LLP在哈萨克斯坦两个陆地油田的特别用途公司(SPV)51%股权,但在今年1月遭证监会以资料不足为由退回申请。

CLIQ的文告指出:“截至目前为止,CLIQ预计不会向证监会提出上诉……目前,公司正筛选清盘人,并考虑成本、期限和分配与清盘程序的实际方法。”

至于信托账户的钱能否在清盘启动时退还,财务咨询公司 CRS Corporate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总监 Dawn Chu告诉《The Edge》财经日报说,被委任的清盘人必须先核实信托账户的持股和股东细节。

“他或她也必须确定所有已产生或将产生的成本和开销,包括清盘活动,以及应纳税额,这须从派发金额中扣除。”

“最后,清盘人必须确定信托账户允许投资所累积的任何收入,而这应是清盘分配的一部分。”

为了加快退款,一名行业观察家认为,CLIQ可以拨出一笔预估扣除金额,并先把余下的退回股东。

不过,谁也说不准股东何时会收到退款。但有一件事可以肯定的是:CLIQ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案例,究竟证监会是否需要检讨特别用途公司的指南,以确保这个在2009年推出本地市场的投资平台依然是可行的。

有趣的是,在公司宣布清盘后,瑞士信贷集团在此期间重新成为CLIQ的大股东。

瑞士信贷在2014年10月9日首次成为CLIQ大股东,持有5.024%股权,但在2月25日重新持股5.43%前,在过去两年两次脱离大股东行列。

截至3月14日,持股权为7.061%。

CLIQ上周五下滑0.5仙,至69仙,市值为4亿3535万令吉。

 

(编译:陈晓雯、陈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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