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5 Ap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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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8日讯)金鹏集团(Transmile Group Bhd)创办人兼前总执行长颜文安及前执行董事Khiudin Mohd因报假账一事,于2007年7月12日遭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SC)提控,此案在时隔8年后料即将展开聆讯。

一旦罪成,颜文安和Khiudin Mohd将面临罚款最低1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0年的刑罚,抑或两者兼施。

吉隆坡高等法庭昨日驳回金鹏集团的另一项上诉,即金鹏集团的两名前独立董事在知情的情况下,将误导性的资料列入季度财报并呈交予大马交易所,因而在2007年2月被判处监禁1年和罚款30万令吉。

Shukri Sheikh Abdul Tawab 和Jimmy Chin Keem Feung被指在知情的情况下,将误导性的资料列入金鹏集团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财年末季未经审计的财报中,诱使公众买入该集团的股票,双方在2011年于吉隆坡地庭被提控。

根据证监会昨日发布的一项文告,Shukri和Jimmy Chin当时是金鹏集团的审计委员会和董事部的关键人物。

不过,证监会在文告中也指出,颜文安和Khiudin Mohd在案发时担任金鹏集团的执行董事,而有关两人的案件仍有待上诉庭审理。

“两名被告在2011年3月22日公诉案件结束后,获准提呈上诉。不过,这起案件仍有待上诉庭审理而暂搁。”

颜文安、Khiudin Mohd以及金鹏集团前总财务长Lo Chok Ping在2007年7月12日被提控,被指呈报虚假资料于2006财年末季的财报,并作出具误导性的陈述。

三人随后在审讯期间承认,在2006年2月28日至2007年2月15日期间犯下此罪行。

曾是投资者宠儿的金鹏集团,就连大马商业巨头郭鹤年和大马邮政(Pos Malaysia Bhd)也难以抵挡它的魅力。马华前总会长敦林良实医生是时任集团主席,在虚报公司账目一事揭发后,林良实在2007年9 月3 日才辞去有关职务。

金鹏集团当时的外聘审计公司--德勤全球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 and Touche)质疑该集团账目的应收账款,因而拒绝签核最终账目,才揭发虚报账目一事。

由郭氏集团领军的金鹏集团董事局随后委任摩斯伦风险管理公司(Moores Rowland Risk Management)对此进行一项特别稽查工作,以审核与揭发有关应收账款巨大差异一事。

摩斯伦风险管理公司的特别稽查报告结果出炉后即震惊市场,金鹏集团2005财年和2006财年的业绩严重被夸大。

金鹏集团2006财年实际蒙亏1亿2630万令吉,而非财报所指的获利1亿5750万令吉;而2005财年实则蒙亏3亿6960万令吉,并非财报内声称录得8440万令吉盈利。

金鹏集团在2010年被列入PN17公司,而该公司在2011年正式从马交所除牌。

与此同时,证监会指出,Shukri和Jimmy Chin向吉隆坡高庭提呈的上诉昨日遭驳回。高庭在此案审讯期间一共传召11名控方证人,以及两名辩方证人。

证监会在文告中称:“审理此案的法官Datuk Mohd Azman Husin基于上诉人无法针对判决提出合理疑点,因而维持原判。”

法官也确定吉隆坡地庭对于Shukri和Jimmy Chin的判决刑罚,即监禁1年以及罚款30万令吉。

吉隆坡地庭是在2011年11月28日以答辩人抵触1983年证券法令的第122B(b)(bb)条文,授权他人将具误导性的资料纳入财报呈交予大马交易所。

 

(编译:倪嫣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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