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9 Ap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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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30日讯)大马皇家调查委员会(RCI)鉴定,国家银行在1990年代因外汇交易蒙受315亿令吉的损失。

根据皇委会的报告,国行的外汇交易过度和投机获利,违反1958年国家银行法令第31(a)条文。

皇委会指责国行有意隐瞒,因国行的年报并没有说明1992至1994年外汇交易的实际损失。

“有调查证据显示,直接参与外汇交易的人士可能触犯刑事法典第406和409条文,即刑事失信。

皇委会的报告是从国行外汇交易听证会得出的结论。

皇委会于8月21日开始召开听证会,并于9月19日结束,随后于10月13日向最高元首提交了调查报告和建议。

截稿时,国行并没有针对皇委会的调查结果发表声明。

 

(编译:陈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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