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由于在交通媒体广告市场的滥用行为,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建议对Grab Holdings Inc开罚8677万令吉,以及每日1万5000令吉的罚款。
竞委会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对电子召车公司Grab的拟议决定。
截稿时,Grab没有就竞委会的决定发表声明。
同时,路透社报道,竞委会裁定,获得日本软银集团(Softbank Group)大力支持的Grab,滥用其在本地市场的主导地位,阻止司机为竞争对手宣传和提供广告服务。
(编译:陈慧珊)
English version:MyCC proposes RM86.77m fine on Grab for abusive transit media pract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