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5 Ap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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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7日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昨日再被控7罪,因涉嫌从一家经营外国签证(VLN)系统的公司收受424万新元的回扣。

针对在担任内政部长期间犯下的这些罪行,这位66岁的巫统主席否认有罪,要求保外候审。

他昨日在吉隆坡地庭表示:“我理解,并要求审讯。”

也是峇眼拿督区国会议员的扎希,被控从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收取新元,以帮助该公司延长在中国一站式服务中心的合约。

据称,他在2017年3月28日至2018年3月2日期间,曾7次在位于布城的副首相官邸收受Ultra Kirana的贿款。

详情如下:

·2017年3月28日,收30万新元,延长在中国的服务合约;

·2017年5月4日,收30万新元,延长一站式中心的合约;

·2017年9月,收104万新元,一站式中心合约;

·2017年11月,收104万新元,延长合约;

·2018年1月10日,收52万新元,延长合约;

·2018年2月12日,收52万新元,延长合约;以及

·2018年3月2日,收52万新元。

这些行为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收受贿赂。

根据同一法令第24(1)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以及罚款1万令吉或贿款的5倍,视何者为高。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巫青团长Datuk Asyarf Wajdi Dusuki昨日现身法庭,对扎希表示支持。

反贪会新任主席拉蒂花和和副手等人也有到法庭。

扎希的女儿Datuk Nurul Hidayah和丈夫Datuk Saiful Nizam Mohd Yusoff也有出现。

控方要求20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而扎希的法律团队同意有关金额,并告知法庭扎希的护照已于其他案件送交法庭。

承审法官Azura Alwi批准扎希以20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定于7月31日过堂。

因此,昨日的7项罪状,加上早前的47项洗钱控罪,这位前副首相共面对54项指控。

在2018年10月19日和12月14日,以及今年2月20日,扎希被控12项刑事失信罪、8项受贿和27项洗钱罪,涉及属于Yayasan Akalbudi的数千万令吉。

案件已移交高庭审理,聆讯日分别是11月18日至22日、12月2日至6日,以及12月9日至13日。

他今天预计在莎阿南地庭面对与VLN系统案有关的另33项控罪。

 

(编译:陈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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