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5 Ap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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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8日讯)马来西亚昨日针对一马发展公司(1MDB)发行总计65亿美元的债券弊案,向高盛(Goldman Sachs Inc)旗下3家子公司提起刑事诉讼。

尽管曾在多个国家因违规行为支付巨额罚款,且员工受到刑事指控,但这可能是第一次有国家对这家美国投资银行巨头提出刑事诉讼。

根据《The Edge》获得的吉隆坡法庭控状,主要目标是安排3笔债券发行(2012年2笔、2013年1笔)的高盛国际(英国)。

其他两家高盛子公司是高盛(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和高盛(亚洲)有限公司,被控协助高盛国际遗漏重要信息,并在债券发行通知中发表不实声明。

高盛国际因安排发行债券而从1MDB获得约6亿美元的手续费,许多投行界人士都说过高。

大马检方还提控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Jho Low)、前1MDB总法律顾问Jasmine Loo Ai Swan,以及前高盛高管Timothy Leissner,与高盛国际共谋。

这3笔债券是:

(一)1MDB Energy Ltd发出的17亿5000万美元,10年期;

(二)1MDB Energy (Langat) Ltd发出的17亿5000万美元,10年期;

(三)1MDB Global Investments Ltd发出的30亿美元,10年期。

前两笔债券的主要指控类似,但高盛国际作为安排方,没有说明以下事实:

1. 刘特佐是1MDB的操盘手和关键中间人;

2. 1MDB Energy和1MDB Energy (Langat) 分别于2012年5月12日和同年10月19日签订合作协议,提高信贷额度,其中两家公司同意向Aabar Ltd支付信贷升级和承销费,以获得International Petroleum Investment Co(IPIC)对两笔债券的担保;资金将来自债券所得;

3. 1MDB Energy和1MDB Energy (Langat) 分别于2012年5月18日和同年10月17日签订期权协议,授予Aabar购买其持有的49%股权的期权,因考虑到Aabar获得IPIC为债券担保。

针对1MDB Energy发行的首笔债券,高盛国际还被控漏报1MDB与IPIC已签订担保人协议,其中1MDB全额承保债券项下到期应付的所有款项,包括IPIC招致的费用、损害赔偿、责任,且如果1MDB无法履行承销责任,将促使财政部机构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支援,以全额偿还IPIC。

在1MDB Global Investment发行债券的案件中,高盛国际被控没有在发行通知中披露,刘特佐是1MDB的操盘手和关键中间人。

高盛还被控在通告中发布不实声明,即“发行人将向ADMIC转让所有发行所得款项净额,或者将发行所得款项净额提供ADMIC投资所需的资金,这将是发行人与Aabar以50:50组成的联营公司。”

ADMIC是阿布扎比大马投资公司(Abu Dhabi Malaysia Investment Company),本应发展敦拉萨国际贸易中心(TRX),该项目此后一直由大马负责。

根据控状,每项罪名的刑罚为监禁不超过10年及罚款不少于100万令吉。

检方还就1MDB案对刘特佐和Loo提起缺席起诉。

Leissner上个月在美国承认挪用1MDB的资金和贿赂大马及阿布扎比官员的指控,目前正在等待判决。他还被充公4370万美元。

高盛另一名高管,大马籍的黄宗华(Roger Ng Chong Hwa)目前在吉隆坡被警方拘留,将被引渡至美国面对与Leissner一样的控罪。他预计本周晚些时候因串谋高盛国际被控。

美国司法部也对刘特佐提出指控,称他、Leissner和黄宗华等人从65亿美元的债券发行中,挪用了27亿美元。部分的钱用来贿赂大马和阿布扎比的高级官员。

昨日,刘特佐通过律师发表文告,再次坚称自己是清白的。

文告引述刘特佐一名不愿具名的发言人说:“刘先生坚持自己的清白。如前所述,刘先生不会屈服于任何由政治决定有罪且没有独立法律程序的司法权。”

“显然,刘先生无法在马来西亚获得公正的审判,因为大马政府已多次证明无意遵从法治。”

与刘特佐关系密切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自2015年以来一再否认开办1MDB存有任何不当行为,尽管媒体爆料及美国、新加坡和瑞士当局对银行和银行采取行动。

纳吉还坚称,2013年存入他账户的6亿8000万美元是来自已故沙地阿拉伯国王的捐款。美国司法部表示,资金流向显示,这些钱来自1MDB。

自下台,纳吉已经面对多项与1MDB有关的控罪。

 

(编译:陈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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