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国家银行最近突击搜查8个场所,因在没有根据2011年货币服务业法令(MSBA)第7(1)条文授予牌照的情况下,从事货币兑换和汇款业务活动,抵触同法令的第4(1)条文,即属违法。
国行今日在网站发表文告指出,与大马皇家警察及移民局合作,突击位于吉隆坡Jalan Tuanku Abdul Rahman和Jalan Dato’ Keramat的8个场所。为了协助调查,带走了相关文件和电脑周边设备。
这些公司是:
国行表示,任何人士或公司如触犯MSBA第4(1)条文,一经定罪,可处不超过500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10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移民局根据1959/63年移民法令,拘留了5名非法移民,他们参与管理非法公司的场所和客户。
此次突击是国行持续执法行动的一部分,以保护公众在与无牌公司交易时免受潜在的经济损失。因此,公众切勿与非法货币服务商及其代理进行任何换汇或汇款交易。
国行补充,任何与非法货币服务商进行交易的人士,交易风险自负,有关当局可以对他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民众受促查阅国行网站上的持牌货币服务商名单。
(编译:陈慧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