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9 Ap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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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4日讯)在引渡审讯裁定是否准以保释之前,地庭向前高盛(Goldman Sachs)雇员黄宗华(Roger Ng Chong Hwa)发出临时还押令。

法官Edwin Paramjothy Michael Muniandy表示,他需要更多时间来研究之前对黄宗华引渡类似案件作出的判决。

然而,黄宗华的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Tan Hock Chuan)说,根据引渡法令第16(2)条文,黄宗华的还押只能持续到他首次在地庭现身。

因此,法官向黄宗华发出临时还押令直到下周一(7日)。

陈福泉今早向地庭表示,由于黄宗华与法律顾问接触的机会有限,因此他很难为辩护作准备。

据他说,黄宗华每周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与他的法律顾问会面,以针对美国引渡申请,以及涉嫌串谋高盛在一马发展公司(1MDB)债券发行中犯罪的指控,作辩护准备。

陈福泉早前要求与当事人进行15分钟的磋商。黄宗华身穿蓝色衬衫,顶着平头,看起来比媒体上的照片要瘦。

由于在1MDB子公司发行总计65亿美元担保票据及债券交易中,遗漏重要事实和作虚假陈述,黄宗华上月在地庭被控串谋高盛的4项罪状。

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令第370(c)条文,每项罪行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和不少于100万令吉的罚款。

法官Ahmad Kamal Ariffin Ismail随后准以黄宗华100万令吉保释金和两名担保人保外,并令他交出护照。然而,由于他的引渡案件仍在候审,因此未获释放。

在今早的引渡审讯,陈福泉告诉法庭,黄宗华愿意遵守任何条件,包括交出国际护照、软禁、时刻向警方报到,甚至安装电子监控设备。

他还称,黄宗华在面对大马指控期间,不可能同时被引渡到美国司法部受审。

“我的当事人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

黄宗华今日现身地庭后,陈福泉寻求豁免延扣。

陈福泉在进一步陈述案件时表示,黄宗华自被捕后,健康状况恶化。他从12月3日起住院5天,患有细螺旋体病、食物中毒、骨痛热症和病毒感染等疾病。

不过,检察官在引渡审讯上反对保释,称黄宗华律师提出的所有要点都已在高庭得到考虑,但高庭法官决定驳回保释申请。

 

(编译:陈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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