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9 Ma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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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5日讯)经济事务部长拿督斯里阿兹敏指出,我国将需要修订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PDA),以落实基于国家石油(Petronas)税后盈利或净利10%的石油开采税提高至20%。

阿兹敏今日在国会表示,PDA表明归还产油州属的石油税是基于国油的总收入。

他补充,落实20%石油税的计划没有时间表。

“我们最初建议基于国油的净利支付石油税,但目前是基于总收入。如果根据总收入支付石油税,则将对国油的财务产生巨大影响。”

“当初草拟竞选宣言时,我们说应该公平分配,因此,我们建议根据税后盈利的20%而非总产量。”

阿兹敏说:“我们在缺乏数据的情况下,对国油的生产进行了成本结构分析,但该计划无法迅速执行,因违背了PDA,即目前计算是基于总收入而非净利。”

除了财政部和国际贸易及工业部之外,经济事务部正与国油商讨该问题,以确保石油税的划分是公平和透明。

根据阿兹敏,经济事务部还在微调支付机制,并将与已和国油达成协议的产油州进一步讨论此事。

 

(编译:陈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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