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9 Ap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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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6日讯)朝圣基金局(Lembaga Tabung Haji)今日就2017年账目,以及主要高管抵触1995年朝圣基金局法令派息,而向警方作出投报。

朝圣基金局今日在文告指出,该局在金马(Dang Wangi)警局报警,因鉴定两份于2018年2月6日和9日提呈给董事部特别会议的执行工作文件。

该局表示,有关执行工作文件是由时任集团董事经理兼总执行长Datuk Seri Johan Abdullah和集团总财务长Datuk Rozaida Omar准备。

“执行工作文件载有导致上述财务报表数据错误的报表和陈述,但被董事部所接纳。”

该局补充:“根据上述财报,朝圣基金局董事部向负责的部长建议派息。之后部长批准2017财年派发4.5%的利息和1.75%的分红,违反1995年朝圣基金局法令第22条。”

根据朝圣基金局,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财年的审核财报由时任主席拿督斯里阿都阿兹、Johan和Rozaida于2018年4月3日签署。

这是该局新董事部和管理层自去年7月上任以来,向警方作出的第三次投报。

 

(编译:陈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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