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8 Ap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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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6日讯)以下是财政部长林冠英发表的新闻声明:

公账会确认前政府触犯GST法令,因为GST退款没有退还给纳税人反而挪作其它用途

我于2018年8月初在国会首度提呈揭示截至2018年5月31日尚有194亿令吉GST退款尚未退还,当时大马纳税者皆为政府GST退税基金只剩下1亿5000万令吉作为退税款项感到震惊。这194亿令吉退税款项牵涉了12万1429家公司,当中包括了著名大集团如国油、蚬壳石油公司、国能。

当GST在2015年4月推行的时候,所有纳税者对GST法令及条文保障下的GST退款机制有信心。

根据GST退款机制,所有的GST收款将直接存入在GST退款基金内,一旦GST退款电子收据(GST-03)建档,就必须在14天内,将GST退款退回给纳 税人。(详见图一)

很不幸的,GST收款并没有存入GST退款基金内,导致GST退款耽误了超过一年。相反地,GST收款被前朝政府挪作他用。消费税退款的耽误导致纳税人出现严重财务状况。

图一:2014年GST法令下的GST款程序,所有GST收款将存入GST退款基金,以避免GST收款被挪作其它目的。

公账会报告确认GST退款上已经违反了数项法规:i) 总检察长针对公账会报告表示这已经触犯GST法令。GST法令要求GST收款必须存入GST退款基金,以便能在14个工作天内有足够资金能退款 给纳税者。然而事实上前朝政府却没有依GST法令行事,相反的GST收款直接存入了统一收入账户。总检察长指出这样的操作已经抵触了基本信托法原则及信托会计要求,没有依据2014年GST法令第52(2)及第54(5)条文。

图二:前朝政府违反GST法令所适用的程序,没有将GST收款汇入GST退款基金内, 而是直接存入统一收入账户。

ii) 存放在统一收入账户中的GST收款被前朝政府挪用作其他用途,导致没有足够的资金汇入GST退款基金内,进而造成GST退款支付的重大延误。只有部分GST收款(约占GST收款的35%)转入GST退款基金内。

公账委员会的报告摘要表明,前朝政府已将GST收款用于其他目的,导致GST退款基金留下了192亿5000万令吉的缺口。这也是为什么截至2018年5月31日,基金内只有1亿5000万令吉而已。正如国家会计局在公账委员会报告中指出,应该用作GST退款的194亿令吉,被前朝政府挪用作行政与发展开销资金。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也承认,由于GST退款基金内资金不足,导致尚未支付的款项达194亿令吉。  

公账委员会做出了两项建议: 

i) 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完全依法行事,特别是在财务程序的实施方面,以便财务管理系统更有条理,更负责任。

ii) 负责相关职责的政府官员必须以不徇私、不畏惧的态度提醒主管部门有关法律、程序和统计信息的事项,特别是在与现金流管理和财务纪律上,更要小心翼翼,才能加强问责制。  

财政部尊重报告中的两项主要建议,并确保用于GST退款的资金,未来不会再被违法地用来应付政府的其他支出。  

 

我爱马来西亚!  

林冠英

财政部长

马来西亚财政部

布城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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