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9 Ma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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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5日讯)拿汀斯里罗斯玛今日面对两项新控罪,目前,她共面对19项控罪。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妻子面对的最新控罪,是与教育部颁发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乡区太阳能混合项目予民都鲁Jepak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有关。

同时,纳吉的前特别官员拿督里查也面对4项控罪,他被控代表罗斯玛及自己索取贿款,并从同一个项目中获得50万令吉。

根据罗斯玛的第一项控状,她被控通过里查于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太子广场(Sunway Putra Mall)向Jepak Holdings董事经理Saidi Abang Samsudin索取1亿8750万令吉或合约总值的15%贿款,以协助该公司获得合约。

根据第二项控状,罗斯玛被控向Saidi索取额外150万令吉贿款,以协助Jepak获得同一份合约。

检控官在地庭法官Azman Ahmad面前宣读罗斯玛的控罪,案件将于12月10日过堂。

纳吉、巫统秘书长Tan Sri Annuar Musa、玻璃市州务大臣Datuk Seri Shahidan Kassim及联邦直辖区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也在场。东姑安南也在今日面对两项贪污控罪。

罗斯玛的律师团共有7个人,包括Datuk K Kumaraendran、Datuk Geethan Ram Vincent、Rajivan Nambiar、Reza Rahim、Lavinia Raja、Azrul Zulkifli Stork及 Iskandar Shah Ibrahim。

检察官代表有副检察官Datuk Umar Saifuddin Jaafar和Mohd Muhkzany Fariz Mohd Mokhtar。

里查则被控代表罗斯玛向Saidi收取1亿8750万令吉贿款。他还被控于2016年12月20日,代表罗斯玛向Saidi收取另外500万令吉贿款。

里查面对的另外两项指控,是他在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向Saidi收取2500万令吉,以及在2016年12月23日另外收取50万令吉贿款,以“确保”罗斯玛帮助Jepak获得合约。

里查的代表律师是Ridha Abdah Subri,检控团队则由副检察官Kamal Baharin Omar领导。

地庭法官Rozina Ayob将案件设在11月29日过堂。

罗斯玛与里查均对所有控状否认有罪。他俩获准各以100万令吉保外,其中一半是今天支付,余额则在七天内缴清。

罗斯玛与里查皆被控触犯了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MACC)法令第16(a)(A)条文,最高监禁为20年及罚款1万令吉或贿款总额的至少五倍,视何者为高。

10月4日,罗斯玛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AMLA)下被控17项控罪,指她的个人银行账户接收了大约710万令吉。

 

(编译:魏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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