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8 Ap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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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7日讯)政府正在制裁混淆人民和威胁国家安全的假新闻,并提议惩罚长达10年监禁。然而,这一举措引起了批评,并被认为会进一步限制我国的新闻自由。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在下议院提呈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Anti-Fake News Bill 2018)一读,概述了违法行为及民事法庭有权命令撤销发布假新闻的权力。

根据提交的法案,这些罪行包括制作、提供和发布假新闻或含有假新闻的出版物;为实施或促成犯罪行为的目的提供财政援助;以及没有履行移除任何含有假新闻出版物的义务。

该法案将假新闻定义为“任何新闻、资讯、数据和报告,无论是以专题报导、视觉或录音形式,还是以任何其他能够暗示言辞或想法的形式,都是或完全或部分是虚假的”。

“任何人士以任何方式故意制造、提供、出版、印刷、分发或传播任何假新闻或含有假新闻的刊物,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一旦被定罪,可被罚款每天不超过3000令吉。”

此外,法庭有权命令被定罪的人以法庭确定的方式向当事人道歉,否则将被视为藐视法庭。

民事律师Syahredzan Johan接受《The Edge》财经日报访问时表示,该法案草拟方式模糊,一旦法律登上宪报,可能会被滥用。

他说:“该法案称假新闻是‘完全或部分虚假的’;你如何确定虚假和真实?法律似乎是掌权者控制资讯的工具,因为基于今天发生的事情,他们似乎失去了对资讯的控制。”

他续称:“目前,人们必须证明自己受到假新闻的影响;根据这项新法律,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投诉,然后由法庭来审判。”

在昨天的面子书(Facebook)帖子中,Syahredzan表示,该法案将成为讽刺和模仿的“死亡跪拜”,因为这类作品的性质至少部分是“虚假”的。

他说:“其中一个条款是为那些犯虚假新闻罪的人提供经济援助。这意味着那些参与众包或筹款活动以偿还罚款或损失的人也可能需承担责任。这有可能会被用来对付那些订阅新闻网站,如当今大马(Malaysiakini)或者在某些网站或报章刊登广告的人。”

他补充说:“该法案还有其他方面令人遗憾;我只谈到一部分而已。”

公正党峇央峇鲁区国会议员沈志勤表示,如果法律生效,政府有权通过决定是否起诉来决定真相。

他续称:“现在散播假消息等民事案件可以作为刑事案件起诉。这会不会太过分了? 大多数假新闻可以通过民事法庭起诉诽谤。通过法庭程序,真理将占上风。我们知道大多数腐败案件都被举报人泄露。在被证明是事实之前,这些被视为假消息。”

他指出,一马发展公司(1Malaysia Development Bhd)就是最好的例子。沈志勤质疑这项法律是否阻止告密者揭露不法行为。

谈回法案,它也提供了域外适用,意即即使在大马以外的任何地方犯罪,它都会被视为在大马境内犯罪。

根据法案,2018年反假新闻法令旨在通过规定某些罪行和措施来遏制传播假新闻,以解决假新闻的问题。

“随着科技与时俱进,假消息的传播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更严重影响公众。这个法案旨在捍卫公众免受假新闻的扩散,同时确保联邦宪法规定的言论和言论自由权受到尊重。”

“法庭有权下令删除任何含有假新闻的出版物,作为解决滥用出版媒体特别是社交媒体平台的措施。根据法案,希望公众在分享新闻和信息方面更负责任和谨慎。”

 

(编译:魏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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