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9 Apr 2024
By
main news image

(吉隆坡8日讯)针对4年前由非法活动收取归SRC International私人有限公司所拥的4200万令吉而面对3项新指控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日在高庭上表示不认罪。

根据3项控状,纳吉由非法活动,分别收取2700万令吉、500万令吉,以及1000万令吉,并通过即时资金和证券电子转账系统(RENTAS),汇入他的两个大马回教银行(AmIslamic Bank)户头,账号是2112022011880和2112022011906。

他被指于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2月10日期间,在拉惹朱兰路55号大马银行集团大厦的大马回银犯罪,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

罪成者,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4(1)条文被治罪,也就是监禁最高15年,以及罚款不少过犯罪时非法活动收益所得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纳吉于7月4日在高庭对SRC International的4200万令吉案件,所面对的3项刑事失信和1项滥用职权的控状否认有罪。

 

(编译:陈慧珊)

      Print
      Text Size
      Share